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锡院教〔2024〕6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并接受学生的相关申请咨询。
学生转出申请。9月1日前,符合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及转专业工作方案规定要求的2024级本科生、2023级学习困难生,按《通知》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院于9月3日前将转出申请按《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同意转出名单,在学院内予以公布,并及时提交教务处。
9月5日前,学院将获准转出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移交至对应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转出基本条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出已就读专业,需完成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学期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成绩为及格及以上,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50%。
转入基本条件:(1)对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专业有志向和爱好;(2)高考科目含物理、化学(或生物);(3)大一学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转入人数不超过专业年级人数的2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可转入专业名单及人数: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转入年级人数*20%); 应用化学专业(转入年级人数*20%)。
考核及遴选方式。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通过材料审核环节后,9月7-8日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转入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含面试、笔试环节,主要考核学生对转入专业的基本认识和学科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同时将学生已取得的必修课成绩纳入考核,具体权重为:面试(30%)+笔试(40%)+已取得的必修课平均成绩(30%)。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特长转专业学生需提供经学校认定与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国际级)重要竞赛的获奖证书,具体参照《无锡学院人才培养类成果认定目录(2024年)》中的创新创业类认定目录中的学科竞赛;或提供论文内容与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相关的省级期刊论文。拟转出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拟转入学院开设专业的学生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考核并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教务处审核。
申诉渠道:学生对转专业工作若有异议,可实名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申诉,联系人:龚老师,电子邮箱:870032@cwxu.edu.cn。对学院回复或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诉,联系人:李老师,电子邮箱:jwkwxxy@cwxu.edu.cn。
本细则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余相关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