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清退公告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在籍学习时间(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8年,经学校教务处核查,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顾萍存在在籍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8年的情况,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拟决定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顾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由于时间较久,学院无法与顾萍本人取得联系,特以此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7月31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