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无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锡院〔2025〕24号),以及“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学院需制定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2日-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地点:尚诚楼406,邮箱852018365@qq.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