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拟确定以下同学为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上报学校参与答辩:
20应化1班 张慧玉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6日至10月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须注明本人或单位联系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需保密者请注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戚名扬 联系电话:0510-80560209 办公地点:尚诚楼209
环境工程学院
2022.10.06